May 3, 20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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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36歲了,要辦理什麼手續才不用每四個月出國一次來避免當兵?

Amazon如果你是雙重國籍,僑居住在台灣,想要不當兵,必須每四個月出國一次,那麼,此規定到你幾歲時才失效呢? 失效後又必須辦理甚麼手續? 請看以下的問與答。

事實上,僑民役男服役的規定還得看你的年紀,詳情請看 https://www.moi.gov.tw/chi/chi_faq/faq_detail.aspx?n=756

需要辦理的手續

Q: 我今年36歲,依照 http://www.ntpu.edu.tw/admin/a8/org/a8-3/arms2/faq4_doc.pdf,凡年齡屆19歲之年1月1日起至36歲之年12月31日止之男子,依法皆應接受徵兵處理,稱為「役齡男子」,簡稱「役男」。

也就是說,明年1/1起,我就不必受到每四個月出國的限制了,那麼我要如何做?

A: 明年1/1以後任何一日,拿台灣護照到辦護照的地方,也就是外交部領事事務局(在台大醫院旁邊),辦理役出境管制章註銷,完成後就不會再受到每四個月出國的限制了。

實際範例 1

Q: 我今年36歲,今年我四月中已經出過國,所以可以八月中、十二月中出國,明年一月辦理上述的手續,之後就不必受到每四個月出國的限制了,對嗎?

A: 對。

實際範例 2

Q: 我今年36歲,今年我四月中已經出過國,所以可以五月中、九月中出國,明年一月辦理上述的手續,之後就不必受到每四個月出國的限制了,對嗎?

A: 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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